很多人不清楚消防設計審查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博江消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消防設計審查所需提供的資料,建議大家按照規定提交相應資料,且資料齊全核對無誤,那么消防設計審查將會順利通過。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部119號令)規定的、支隊備案抽查管轄權限之外的新建、改建(用途變更、建筑保溫及室內裝修)、擴建等建設工程。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項目除外),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申報表(新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3、裝修設計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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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設計文件:
①消防設計專篇:含封面、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名或授權蓋章)、設計文件目錄、設計說明書;
②建筑平面圖:原工程總平面圖、每層平面布置圖和消防設施變更設計圖,應能反映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及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情況;
③裝修圖紙:包括該工程頂棚、墻面、地面、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的裝修設計圖紙,應能反映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可采用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點詳圖表示;
④設計圖紙應為藍圖,圖紙應蓋有設計院出圖專用章及注冊工程師執業印章或簽字;
5、合法建筑按以下情況分類處理:(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還應提供租賃合同)
①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應出具房屋使用性質合法證明文件(包括房屋產權登記證或區級以上(含本級)人民政府出具的相關證明),以便核對建筑規模及性質(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1998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應出具房屋使用性質合法證明文件(包括房屋產權登記證)、建筑主體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含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意見),以便核對建筑規模及性質(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③2009年5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應出具建筑主體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含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意見),和房屋使用性質合法證明文件(包括房屋產權登記證或不動產權證)或主體建筑的《工程規劃許可證》,以便核對建筑規模及性質(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④對于建筑主體尚未通過消防驗收的新建建筑的室內裝修,應出具建筑主體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書或施工圖聯合審查合格書(含消防),且建設單位應提供書面承諾(承諾該新建建筑已經消防技術審查合格且目前尚未申報建筑主體消防驗收),由建設主管部門委托原圖審機構進行室內裝修設計的消防設計審查。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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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授權委托書(單位授權的核對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個人委托的核對雙方身份證原件);
②設計單位將建設工程信息錄入湖北省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系統信息錄入截屏
③設計人員身份證及相關的執業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確認),設計單位填寫《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登記表(設計)》
7、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關證明(備選)。
8、既有合法建筑進行改建(含室內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其改建后使用性質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施行前建設的老舊建筑,依據證明使用性的房產證明文件)不一致的,建設單位應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關性質變更批準文件,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意見。